
申请范围:
申请单位要安置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为目的,满足公共利益和就业困难人员需要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一般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
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向区人社局就业服务部门提出申请,区人社局就业服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市就业服务部门备案。
办理要件:
用人单位申请、新增公益性岗位人员请示报告、新增公益性岗位人员基本情况表、包头市开发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审批表、包头市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包头市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审批表。
办理地点:区就业服务中心。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472-618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