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范围:
首次创业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首次创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补贴标准:
1、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2、对毕业5年内首次创业或返乡创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且吸纳就业5人以上,并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2万元。
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企业注册地旗县区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办理要件:
1.申请人身份证;
2、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高等院校颁发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注册证、民政登记证书,开办“网店”的,应提供网址和登记注册页面截图、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3. 创业主体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相关资料。
4. 办理地点:东河区巴彦塔拉大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472-6180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