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关于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的决策部署,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1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帮助有见习意愿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周岁至24周岁未就业青年获得就业见习机会,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单位现开展见习岗位招募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指领取毕业证之日起2年内的2023、2024届毕业生);16周岁至24周岁未就业青年(提供失业登记证明)。(退役军人优先)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严格遵守用人单位保密相关要求及各类规章制度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8、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指领取毕业证之日起2年内的2023、2024届毕业生);16周岁至24周岁未就业青年。(提供失业登记证明)
(三)以下人员不予参加就业见习
1、成功创业,个人领取营业执照;
2、在公司或企业担任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等职务;
3、正在享受其它就业补贴,如公益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其它不符合条件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5月15日至6月13日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包头市昆区民兵训练基地(黄河大街与富强路交叉口往南100米路东1楼大厅)
联 系 人:王宣
联系电话:13904727118
(二)报名所需材料
1、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本科毕业生)、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
2、16周岁—24周岁未就业青年:身份证复印件、失业登记证。
(三)资格审查
申报见习岗的人员需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在报名时间内至包头市昆区民兵训练基地审核报名材料。
三、招聘岗位及见习要求

四、见习期限及待遇
见习期为12个月,见习单位负责为见习人员办理不低于20万元保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满三个月之后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并补发前三个月补贴),见习期结束见习协议自动终止。
见习期内可正常参加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五、其他事项
(一)本简章由包头市昆区民兵训练基地负责解释。
(二)咨询电话:0472-5353110
监督电话:0472-5353117